- 《四百論》亦云:
- 《四百論》也說。
- 四百論,請參考消文(2007/03/09) 。
- 若有三世主,自死無教者,彼若安然睡,豈有暴於此:
- 此偈頌《菩提道次第略論釋》作「三世自在主,自來作死緣,而我猶安臥,不善孰勝斯。」《中觀四百論》則作「若有三世主,自死無教者,彼猶安然睡,有誰暴於彼。」【《菩提道次第略論釋》八月初一日講】:「此言三界本無死主,死事皆由自作也。死事皆由自作,其中含有三義:一、死無常遍於三界,三界有情,無不為死無常權威之所及,無可逃避。二、死無常至時,毫無寬恕於人,亦無可贖免。三、死無常非由他力發動,而由自力使然。若人俱知在三法支配之下,而猶安然而臥者,孰有愚昧更甚於此。 」《中觀四百論釋》則作「修習聖道生起精進的主要障礙,是於死執為不死的顛倒心,所以應當數數思維死無常而勤 修聖道,因為若修習死無常則易通達苦等故。由於執諸法實有,則不能解脫三界繫縛。凡為死主魔所自在的有情,若有欲界、色界、無色界,或地下、地上、空間三 世間的樂自在主(天名),彼自己即是為死主,非受他命,自已亦不命他。又由於自己就是在執死刑,故名死主。如果有這樣的死主,手舉利劍,將斷命故,存不存 活全憑死主,是故已見死相,或如頭上燃火,而不精進修習聖道,還像已經斷滅死主的佛陀和阿羅漢一樣的安然而睡,不精勤修習對治死的方便,那還有誰像這樣的 粗暴、懈怠和愚癡呢?所以應當數數修習無常,受持暇滿難得的心要勝義。譬如有一大臣由於得罪了王的執燈侍臣,彼等侍臣亟欲謀殺此大臣,王也同情和支持,此 大臣也懷疑王想殺他,因而便時刻警惕。我們也應當安住不放逸,時刻警惕不被死主損害的方便。又如有一士夫在曠野中迷失道路,行至極可恐怖的村中,但他心中 堅信無恙,終於被害而死。所以住三界城則近於死主的殺害,若是放逸,決定為死主損害,因此應當精進修習善法。」消文者按,值得注意的是,習知之三世是指過去、現在、未來。此偈頌之三世實際上指三界,或云地下、地上、空間。故三世主即三界主。
- 《入行論》亦云:
- 《入行論》也說。入行論,請參考消文(2006/11/04)。
- 須棄一切走,我未如是知,為親非親故,作種種罪惡:
- 此偈頌《菩提道次第略論釋》作「須捨一切去,於此自不知(我未如是知),為親非親故,而造種種罪。」【《菩提道次第略論釋》八月初一日講】:「蓋人之為惡,不外由於冤親發生憎愛,執之過堅,遂起罪行所為,其所以如此者,皆由於不知終當棄此冤親而行故。 」如石法師版作「因吾不了知,死時捨一切,故為親與仇,造作諸罪業。」其釋作「從前,因為我不了解死時必須捨棄生前的一切;所以,一直為了貪戀身財、親友或怨憎仇敵,而造作了種種的罪業。」又隆蓮法師版作「悉當棄捨終離散,我於此理昧無知,分別親及非親故,造作種種諸罪業。」其廣解作「眷屬資財及俱生之軀體,悉當捨離,獨往他世。悔我不知此理,於親守護非親摧害,因之造種種罪。」
- 理解
- 既有諸大德之論釋,盼能如實理解,毋須愚劣如我者狗尾續貂。
- 吉消:
- 《四百論》也說。修習聖道生起精進的主要障礙,是於死執為不死的顛倒心,所以應當數數思維死無常而勤 修聖道,因為若修習死無常則易通達苦等故。由於執諸法實有,則不能解脫三界繫縛。凡為死主魔所自在的有情,若有欲界、色界、無色界,或地下、地上、空間三 世間的樂自在主(天名),彼自己即是為死主,非受他命,自已亦不命他。又由於自己就是在執死刑,故名死主。如果有這樣的死主,手舉利劍,將斷命故,存不存 活全憑死主,是故已見死相,或如頭上燃火,而不精進修習聖道,還像已經斷滅死主的佛陀和阿羅漢一樣的安然而睡,不精勤修習對治死的方便,那還有誰像這樣的 粗暴、懈怠和愚癡呢?所以應當數數修習無常,受持暇滿難得的心要勝義。《入行論》也說。眷屬資財及俱生之軀體,悉當捨離,獨往他世。悔我不知此理,於親守護非親摧害,因之造種種罪。
20150715
P075L06所為義/如是次第引導之因相/顯示由三士門如次引導之因相/於道總建立發決定解/如何攝取心要之理/既親進已如何修心次第/如何正以教授引導學徒之次第
《四百論》亦云:「若有三世主,自死無教者,彼若安然睡,豈有暴於此。」《入行論》亦云:「須棄一切走,我未如是知,為親非親故,作種種罪惡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