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如傳說大覺窩行至水岸:
- 譬如傳說阿底峽尊者走到河邊(看到水流,有感而發地說)。消文者按,不能確定傳說是ㄓㄨㄢˋ說還是ㄔㄨㄢˊ說。在《菩提道次第師師相承傳》中,關於阿底峽尊者的歷史有一段示寂前的敘述與河水有關。〈至尊怙主具德阿底峽尊者的歷史〉是這樣記載的:「繼後,尊者圓滿了他此生親自應化事業,意樂往他方世界時,遂於甲午年(公元一一一四年,宋徽宗政和四年)九月初三日起,直至十八日之間,十六天之中,符合《十六滴修法次第》而入住收攝次第。吩咐說:「去看河水是否向上逆流吧!」看了回來說:「河水正向上回流。」尊者說:「那麼,由這以前所作,而示現此情況,此即是修行。」說後,停講了《八千頌》,手中持鈴與杵,專注定中。」
- 謂「水淅淅流,此於修無常極為便利。」:
- (尊者)說:「河水不斷地流,這樣最有利於修習無常想。」
- 說已而修:
- 話一說完就(在河邊)觀修。
- 宗大師再舉阿底峽尊者於水岸修無常的事蹟,以水流喻無常為行者闡釋壽無可添無間有減之理。
- 吉消:譬如傳說阿底峽尊者走到河邊(看到水流,有感而發地說)。(尊者)說:「河水不斷地流,這樣最有利於修習無常想。」話一說完就(在河邊)觀修。
201507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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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傳說大覺窩行至水岸,謂「水淅淅流,此於修無常極為便利。」說已而修。
P079L03
如《集法句》云:「譬如舒經織,隨所入緯線,速窮緯邊際,諸人命亦爾。如諸定被殺,隨其步步行,速至殺者前,諸人命亦爾。猶 如瀑流水,流去無能返,如是人壽去,亦定不回還。艱勞及短促,此復有諸苦,唯速疾壞滅,如以杖畫水。如牧執杖驅,諸畜還其處,如是以老病,催人到死前。」
- 如《集法句》云:
- 如《集法句經》當中所說的。
- 譬如舒經織,隨所入緯線,速窮緯邊際,諸人命亦爾:
- 就好像織布先伸展經線,然後隨即織入緯線,很快地緯線就用完了,我們每一個人的壽命也是如此。
- 如諸定被殺,隨其步步行,速至殺者前,諸人命亦爾:
- 就好像那些要被殺的,隨著他們的腳步一步一步地走,很快就來到了劊子手面前,我們每一個人的壽命也如此。
- 猶如瀑流水,流去無能返,如是人壽去,亦定不回還:
- 就好像湍急的水流,流過去就不能再回頭,人的壽命也是如此,亦決定不會回來。
- 艱勞及短促,此復有諸苦,唯速疾壞滅,如以杖畫水:
- (人生)艱難辛勞和短促,而且還有種種苦,壞滅的速度也有如以杖畫水水痕即逝般。
- 如牧執杖驅,諸畜還其處,如是以老病,催人到死前:就好像放牧者持杖驅趕牲畜回畜欄一樣,以老病等苦催人到死主面前。
- 宗大師引《集法句經》證成前面的闡釋內容。
- 吉消:如《集法句經》當中所說的:「就好像織布先伸展經線,然後隨即織入緯線,很快地緯線就用完了,我們每一個人的壽命也是如此。就好像那些要被殺的,隨著他們的腳步一步一步地走,很快就來到了劊子手面前,我們每一個人的壽命也如此。就好像湍急的水流,流過去就不能再回頭,人的壽命也是如此,亦決定不會回來。(人生)艱難辛勞和短促,而且還有種種苦,壞滅的速度也有如以杖畫水水痕即逝般。就好像放牧者持杖驅趕牲畜回畜欄一樣,以老病等苦催人到死主面前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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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復應從眾多喻門,而正思惟。謂如織布,雖織一次僅去一縷,然能速疾完畢所織。為宰殺故,如牽所殺羊等步步移時,漸近於死。又如江河猛急奔流,或如險岩垂注瀑布,如是壽量,亦當速盡。又如牧童持杖驅逐,令諸畜類,無自主力而赴其所,其老病等,亦令無自在引至死前。此諸道理,應由多門而勤修習。
- 此復應從眾多喻門,而正思惟:
- 此外,應該從許多比喻中,如理思惟(壽無可添無間有減的道理)。
- 謂如織布,雖織一次僅去一縷,然能速疾完畢所織:
- 就好像織布一樣,雖然每一次只織一縷紗線,但是很快就可織完(一疋布)。
- 為宰殺故,如牽所殺羊等步步移時,漸近於死:
- 又好像牽著待宰的羊隻前往屠宰場一樣,隨著一步一步地移動,死亡也漸漸地趨近。
- 又如江河猛急奔流,或如險岩垂注瀑布,如是壽量,亦當速盡:
- 又好像湍急的江河水,或者懸崖邊垂直傾注的瀑布一樣,我們的壽量也會迅速耗盡。
- 又如牧童持杖驅逐,令諸畜類,無自主力而赴其所,其老病等,亦令無自在引至死前:
- 又好像被牧童持杖驅趕的牲畜,完全沒有自主能力地返回畜欄一樣,我們也是被老病等苦驅逼,沒有自在地走到死主面前。
- 此諸道理,應由多門而勤修習:
- 這些道理,應該從多方面去努力修習。
- 這段是宗大師根據《集法句經》當中的比喻,闡釋壽量損減迅速,有情無自主地無間趨近死亡,並勉應從多門而勤修習。
- 吉消:此外,應該從許多比喻中,如理思惟(壽無可添無間有減的道理)。就好像織布一樣,雖然每一次只織一縷紗線,但是很快就可織完(一疋布)。又好像牽著待宰的羊隻前往屠宰場一樣,隨著一步一步地移動,死亡也漸漸地趨近。又好像湍急的江河水,或者懸崖邊垂直傾注的瀑布一樣,我們的壽量也會迅速耗盡。又好像被牧童持杖驅趕的牲畜,完全沒有自主能力地返回畜欄一樣,我們也是被老病等苦驅逼,沒有自在地走到死主面前。這些道理,應該從多方面去努力修習。
P078L11
此復現見多已先盡,所餘壽量,雖剎那許亦無可添,然其損減,則遍晝夜無間有故。《入行論》云:「晝夜無暫停,此壽恆損減,亦無餘可添,我何能不死。」
- 此復現見多已先盡:
- 而且,現世可得的壽量多半已經耗盡。現見,請參考消文(2006/12/20)。
- 所餘壽量:
- 所剩餘的壽量。
- 雖剎那許亦無可添:
- 即便是一剎那的壽量,也不會增長。
- 然其損減:
- 相反地,所餘壽量之減損。
- 則遍晝夜無間有故:
- 卻是遍及於晝夜六時不曾間斷。
- 《入行論》云:
- 《入行論》說。
- 晝夜無暫停,此壽恆損減,亦無餘可添,我何能不死:
- 白天晚上不曾暫停,這壽量常時地損減,卻不會增長剎那壽量,我如何能夠不死呢?
- 宗大師闡釋當我們警覺壽無可添的嚴重性時,現世可得之壽量多半已經耗盡,而所餘壽量又剎那不會增長,減損則是不曾間斷,大師並且引《入行論》證成所釋。
- 吉消:而且,現世可得的壽量多半已經耗盡。所剩餘的壽量。即便是一剎那的壽量,也不會增長。相反地,所餘壽量之減損。卻是遍及於晝夜六時不曾間斷。《入行論》說。白天晚上不曾暫停,這壽量常時地損減,卻不會增長剎那壽量,我如何能夠不死呢?
P078L10
極久邊際僅有爾許,縱能至彼,然其中間壽盡極速。謂月盡其年,日盡其月,其日亦為晝夜盡銷,此等復為上午等時而漸銷盡,故其壽命總量短少。
- 極久邊際僅有爾許:
- 最久的壽量也不過如此。邊際,請參考消文(2008/02/23)。
- 縱能至彼,然其中間壽盡極速:
- 縱使能活那麼久,然而過程中的壽命卻是極速減少。
- 謂月盡其年:
- 也就是說,每一年就在一個月一個月消失的過程中結束。
- 日盡其月:
- (而)每一個月也是在一天一天消失的過程中結束。
- 其日亦為晝夜盡銷:
- 每一天也是隨著晝夜的交替而結束。
- 此等復為上午等時而漸銷盡:
- 而晝夜也隨著上午下午等時辰的移轉而漸漸逝去。
- 故其壽命總量短少:
- 所以壽命的總量是一直在短少當中。
- 宗大師以《入胎經》所說壽量百年為基礎,不厭其詳的闡釋壽命總量是分秒不停的短少。
- 吉消:最久的壽量也不過如此。縱使能活那麼久,然而過程中的壽命卻是極速減少。也就是說,每一年就在一個月一個月消失的過程中結束,(而)每一個月也是在一天一天消失的過程中結束。每一天也是隨著晝夜的交替而結束。而晝夜也隨著上午下午等時辰的移轉而漸漸逝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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思惟壽無可添,無間有減者。如《入胎經》云:「若於現在善能守護,長至百年或暫存活。」
- 思惟壽無可添,無間有減者:
- (思決定死的第二種因相是)思惟壽命(不但)無法增添,(反而)沒有間斷的減少。
- 如《入胎經》云:
- 就像《入胎經》所說的。入胎經,請參考消文(2007/12/11) 。
- 若於現在善能守護,長至百年或暫存活:
- 如果現在能夠妥善地保養(身體),或許可以活到一百歲左右。
- 宗大師開始闡釋思決定死的第二種因相:壽命不會增長,不斷減少。並且根據《入胎經》所說,教誡行者身體再怎麼妥善保養,頂多也只能活到一百歲左右。
- 吉消:(思決定死的第二種因相是)思惟壽命(不但)無法增添,(反而)沒有間斷的減少。就像《入胎經》所說的:如果現在能夠妥善地保養(身體),或許可以活到一百歲左右。
20150715
P075L06所為義/如是次第引導之因相/顯示由三士門如次引導之因相/於道總建立發決定解/如何攝取心要之理/既親進已如何修心次第/如何正以教授引導學徒之次第
《四百論》亦云:「若有三世主,自死無教者,彼若安然睡,豈有暴於此。」《入行論》亦云:「須棄一切走,我未如是知,為親非親故,作種種罪惡。」
- 《四百論》亦云:
- 《四百論》也說。
- 四百論,請參考消文(2007/03/09) 。
- 若有三世主,自死無教者,彼若安然睡,豈有暴於此:
- 此偈頌《菩提道次第略論釋》作「三世自在主,自來作死緣,而我猶安臥,不善孰勝斯。」《中觀四百論》則作「若有三世主,自死無教者,彼猶安然睡,有誰暴於彼。」【《菩提道次第略論釋》八月初一日講】:「此言三界本無死主,死事皆由自作也。死事皆由自作,其中含有三義:一、死無常遍於三界,三界有情,無不為死無常權威之所及,無可逃避。二、死無常至時,毫無寬恕於人,亦無可贖免。三、死無常非由他力發動,而由自力使然。若人俱知在三法支配之下,而猶安然而臥者,孰有愚昧更甚於此。 」《中觀四百論釋》則作「修習聖道生起精進的主要障礙,是於死執為不死的顛倒心,所以應當數數思維死無常而勤 修聖道,因為若修習死無常則易通達苦等故。由於執諸法實有,則不能解脫三界繫縛。凡為死主魔所自在的有情,若有欲界、色界、無色界,或地下、地上、空間三 世間的樂自在主(天名),彼自己即是為死主,非受他命,自已亦不命他。又由於自己就是在執死刑,故名死主。如果有這樣的死主,手舉利劍,將斷命故,存不存 活全憑死主,是故已見死相,或如頭上燃火,而不精進修習聖道,還像已經斷滅死主的佛陀和阿羅漢一樣的安然而睡,不精勤修習對治死的方便,那還有誰像這樣的 粗暴、懈怠和愚癡呢?所以應當數數修習無常,受持暇滿難得的心要勝義。譬如有一大臣由於得罪了王的執燈侍臣,彼等侍臣亟欲謀殺此大臣,王也同情和支持,此 大臣也懷疑王想殺他,因而便時刻警惕。我們也應當安住不放逸,時刻警惕不被死主損害的方便。又如有一士夫在曠野中迷失道路,行至極可恐怖的村中,但他心中 堅信無恙,終於被害而死。所以住三界城則近於死主的殺害,若是放逸,決定為死主損害,因此應當精進修習善法。」消文者按,值得注意的是,習知之三世是指過去、現在、未來。此偈頌之三世實際上指三界,或云地下、地上、空間。故三世主即三界主。
- 《入行論》亦云:
- 《入行論》也說。入行論,請參考消文(2006/11/04)。
- 須棄一切走,我未如是知,為親非親故,作種種罪惡:
- 此偈頌《菩提道次第略論釋》作「須捨一切去,於此自不知(我未如是知),為親非親故,而造種種罪。」【《菩提道次第略論釋》八月初一日講】:「蓋人之為惡,不外由於冤親發生憎愛,執之過堅,遂起罪行所為,其所以如此者,皆由於不知終當棄此冤親而行故。 」如石法師版作「因吾不了知,死時捨一切,故為親與仇,造作諸罪業。」其釋作「從前,因為我不了解死時必須捨棄生前的一切;所以,一直為了貪戀身財、親友或怨憎仇敵,而造作了種種的罪業。」又隆蓮法師版作「悉當棄捨終離散,我於此理昧無知,分別親及非親故,造作種種諸罪業。」其廣解作「眷屬資財及俱生之軀體,悉當捨離,獨往他世。悔我不知此理,於親守護非親摧害,因之造種種罪。」
- 理解
- 既有諸大德之論釋,盼能如實理解,毋須愚劣如我者狗尾續貂。
- 吉消:
- 《四百論》也說。修習聖道生起精進的主要障礙,是於死執為不死的顛倒心,所以應當數數思維死無常而勤 修聖道,因為若修習死無常則易通達苦等故。由於執諸法實有,則不能解脫三界繫縛。凡為死主魔所自在的有情,若有欲界、色界、無色界,或地下、地上、空間三 世間的樂自在主(天名),彼自己即是為死主,非受他命,自已亦不命他。又由於自己就是在執死刑,故名死主。如果有這樣的死主,手舉利劍,將斷命故,存不存 活全憑死主,是故已見死相,或如頭上燃火,而不精進修習聖道,還像已經斷滅死主的佛陀和阿羅漢一樣的安然而睡,不精勤修習對治死的方便,那還有誰像這樣的 粗暴、懈怠和愚癡呢?所以應當數數修習無常,受持暇滿難得的心要勝義。《入行論》也說。眷屬資財及俱生之軀體,悉當捨離,獨往他世。悔我不知此理,於親守護非親摧害,因之造種種罪。
P075L05所為義/如是次第引導之因相/顯示由三士門如次引導之因相/於道總建立發決定解/如何攝取心要之理/既親進已如何修心次第/如何正以教授引導學徒之次第
又令漸棄能治彼等,善妙宣說甘露正法,斷增上生及決定勝所有命根。遭死壞已,為諸惡業引導,令赴苦痛粗猛,炎燒非愛,諸惡趣處,何有過此暴惡之門。
- 又令漸棄能治彼等善妙宣說甘露正法:
- 又使得能夠對治前述諸不善業的善妙宣說甘露正法漸漸地被捨棄。甘露,請參考消文(2006/07/07)。正法,請參考消文(2006/01/23)。消文者按,這是承續前段於日日中漸令增長……等諸不善業而說又令。
- 斷增上生及決定勝所有命根:
- (就連)成就增上生及決定勝的所有先業所引六處相續無間斷因都被斷除了。增上生,請參考消文(2007/12/17)。決定勝,請參考消文(2008/01/07)。命根,【T28 No. 1554《入阿毘達磨論》卷下】:「先業所引六處相續無間斷因。依之施設四生五趣。是名命根。亦名為壽。」消文者按,舊版之本文為……斷增上生及決定勝。所有命根,遭死壞已,……,所以文義方面變成(漸漸地)斷除增上生及決定勝。所有先業所引六處相續無間斷因都遭死壞之後……。
- 遭死壞已:
- (希求久住的身命)被死主毀壞之後。消文者按,如上所注,舊版本文書為……。所有命根,遭死壞已,……。
- 為諸惡業引導:
- 受到種種惡業的引導。
- 令赴苦痛粗猛,炎燒非愛,諸惡趣處:
- 使得趣向極為痛苦、熾燃炎熱、不喜歡的各種惡趣。
- 何有過此暴惡之門:
- 還有比這更粗暴險惡的嗎?
- 理解
- 宗大師闡釋若希身命久住不但於日日中漸增長諸不善業,而且將棄正法、斷成就增上生及決定勝之因,死後更受到惡業引導而墮惡趣。
- 吉消
- 又使得能夠對治前述諸不善業的善妙宣說甘露正法漸漸地被捨棄。(就連)成就增上生及決定勝的所有先業所引六處相續無間斷因都被斷除了。(希求久住的身命)被死主毀壞之後。受到種種惡業的引導。使得趣向極為痛苦、熾燃炎熱、不喜歡的各種惡趣。還有比這更粗暴險惡的嗎?
P075L04所為義/如是次第引導之因相/顯示由三士門如次引導之因相/於道總建立發決定解/如何攝取心要之理/既親進已如何修心次第/如何正以教授引導學徒之次第
復由此故,於日日中漸令增長,諸有勝勢,能引惡趣猛利大苦,身語意攝十種惡行,無間隨近,謗正法等諸不善業。
- 復由此故:
- 又因為這個緣故。消文者按,這是重複前面如是由希身命久住所欺誑故。
- 於日日中漸令增長諸有勝勢:
- 在每天的生活當中,漸漸地增長使(輪迴)諸有勢力增強(的種種惡業)。諸有,請參考消文(2008/01/07) 。消文者按,消文者以下之理解是基於「於日日中漸令增長……等諸不善業」的語法。
- 能引惡趣猛利大苦:
- (漸漸地增長)能夠引生墮入惡趣,遭受猛利大苦(的種種惡業)。
- 身語意攝十種惡行:
- (漸漸地增長)由身語意所造作的十惡業。十種惡行,即十惡業。消文者注,指身造者三(殺生、偷盜、邪淫)、語造者四(妄語、綺語、惡口、兩舌)、及意造者三(貪欲、瞋恚、邪見)等惡行。
- 無間隨近:
- (漸漸地增長)造作引生五無間及彼同分者等(的種種惡業)。無間,指五無間業。【T30 No. 1579《瑜伽師地論》卷九〈本地分中有尋有伺等三地之六〉】:「五無間業者。一害母二害父。三害阿羅漢。四破僧。五於如來所惡心出血。」隨近,指五無間業同分者。【T30 No. 1579《瑜伽師地論》卷九〈本地分中有尋有伺等三地之六〉】:「無間業同分者。謂如有一於阿羅漢尼及於母所。行穢染行。打最後有菩薩。或於天廟衢路市肆。立殺羊法。流行不絕。或於寄託得極委重親友同心耆舊等所。損害欺誑。或於有苦貧窮困乏無依無怙。為作歸依施無畏已。後返加害。或復逼惱。或劫奪僧門。或破壞靈廟。如是等業名無間同分。」
- 謗正法等諸不善業:
- 以及(漸漸地增長)譭謗正法的種種惡業。
- 理解:
- 宗大師繼續闡釋未修念死的過患,由於希身命久住,以致於天天增長諸有勢力、增長墮惡趣猛利大苦、增長十種惡行、增長造作無間罪與近無間罪、以及增長譭謗正法等等惡業。
- 吉修:
- 又因為這個緣故。在每天的生活當中,漸漸地增長使(輪迴)諸有勢力增強(的種種惡業)。(漸漸地增長)能夠引生墮入惡趣,遭受猛利大苦(的種種惡業)。(漸漸地增長)由身語意所造作的十惡業。十種惡行,即十惡業。消文者注,指身造者三(殺生、偷盜、邪淫)、語造者四(妄語、綺語、惡口、兩舌)、及意造者三(貪欲、瞋恚、邪見)等惡行。(漸漸地增長)造作引生五無間及彼同分者等(的種種惡業)。無間,指五無間業。以及(漸漸地增長)譭謗正法的種種惡業。
P075L02所為義/如是次第引導之因相/顯示由三士門如次引導之因相/於道總建立發決定解/如何攝取心要之理/既親進已如何修心次第/如何正以教授引導學徒之次第
如是由希身命久住所欺誑故,遂於利養恭敬等上,起猛利貪。於此障礙,或疑作礙,起猛利瞋,於彼過患蒙昧愚痴。由利等故,引起猛利我慢嫉等諸大煩惱及隨煩惱如瀑流轉。
- 如是由希身命久住所欺誑故:
- 像這樣被希求久住現法之心所蒙蔽的緣故。
- 遂於利養恭敬等上起猛利貪:
- 以致於對利養、恭敬等方面生起極強烈的貪欲。利養,請參考消文(2006/12/22) 。恭敬,請參考消文(2006/10/15)。
- 於此障礙,或疑作礙,起猛利瞋:
- 對於障礙或者懷疑形成障礙獲得利養恭敬等事,則生起極強烈的瞋恨心。
- 於彼過患蒙昧愚痴:
- 對這項過患愚昧無知。
- 由利等故:
- 是因為(貪著於)利養恭敬等(所引起的)。
- 引起猛利我慢嫉等諸大煩惱及隨煩惱如瀑流轉:
- 引起極強烈的我慢、嫉妒等種種大煩惱與隨煩惱,就像隨著洪水漂流一樣。煩惱及隨煩惱,請參考消文(2007/11/17) 。瀑流,【T29 No. 1558《阿毘達磨俱舍論》卷二十〈分別隨眠品第五之二〉】:「言瀑流者。謂四瀑流。一欲瀑流。二有瀑流。三見瀑流。四無明瀑流。」又云:「極漂善品故名瀑流。」如瀑流轉,消文者按,以洪水能漂流房舍樹木作比喻。
- 理解
- 宗大師教誡修行者如果起久住現法之心,就會對名聞利養恭敬等生起極強烈的貪欲,遇有障礙或疑為障礙獲得這些事情時,就會生起極強烈的瞋恨心。這一切都是由於貪著利養恭敬而引起極強烈的我慢、嫉妒等煩惱,結果就會像被洪水沖刷而漂流一樣。
- 吉消:像這樣被希求久住現法之心所蒙蔽的緣故。以致於對利養、恭敬等方面生起極強烈的貪欲。對於障礙或者懷疑形成障礙獲得利養恭敬等事,則生起極強烈的瞋恨心。對這項過患愚昧無知。是因為(貪著於)利養恭敬等(所引起的)。引起極強烈的我慢、嫉妒等種種大煩惱與隨煩惱,就像隨著洪水漂流一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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