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0618

P068L01顯示何為由三士道引導之億/顯示由三士門如次引導之音相/於道總建立發決定解/如何攝取心要之理/既親進已如何修心次第/如何正以教授引導學徒之次第

是故此中非導令趣,唯以三有之樂,為所欲得下士夫道,及為自利唯脫生死,為所欲得中士夫道,是將少許共彼二道,作上士道引導前行,為修上士道之支分。


  1. 是故此中非導令趣:
    1. 因此,三士道並不是為了引導修行者趣入(下士夫道及中士夫道)。
  2. 唯以三有之樂,為所欲得下士夫道:
    1. (不是為了引導修行者趣入)只希求三有之利樂的下士夫道。
  3. 及為自利唯脫生死,為所欲得中士夫道:
    1. (也不是為了引導修行者趣入)只希求自身利樂解脫生死輪迴的中士夫道。
  4. 是將少許共彼二道,作上士道引導前行,為修上士道之支分:
    1. 而是將部分的共下士、共中士道作為上士道的道前基礎。所以,共下士道及共中士道是修習上士道的支分。
  5. 結論:
    1. 宗大師闡釋本論闡述三士道,並不是為了引導修行者修習下士道及中士道,真正目標是把共下士及共中士道作為上士道的前導,把它們含攝為上士道的支分。

201506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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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鳴阿闍黎所造,《修世俗菩提心論》云:「無害與諦實,與取及梵行,捨一切所執,此是善趣行。遍觀生死苦,斷故修諦道,斷除二種罪,此是寂靜行。亦應取此等,是出離道支。由達諸法空,生悲眾生流,無邊巧便行,是勝出離行。」


  1. 馬鳴阿闍黎所造,《修世俗菩提心論》云:
    1. 阿闍黎馬鳴所造的《修世俗菩提心論》當中說。馬鳴阿闍黎,梵名अश्वघोष (Aśvaghoṣa)。本論提到過《尊重五十頌》、《八無暇論》即是馬鳴菩薩所造。修世俗菩提心論,藏名ཀུན་རྫོབ་བྱང་ཆུབ་ཀྱི་སེམས་བསྒོམ་པ།,梵文संवृति-बोधिचित्त-भावना (Saṃvṛti-bodhicitta-bhāvanā),詳細資料待查。
  2. 無害與諦實,與取及梵行,捨一切所執,此是善趣行:
    1. 不殺生、不妄語、不竊盜、不邪行、以及捨一切所執等,就是能得受生人天善趣的修行。
    2. 無害,【T30 No. 1579《瑜伽師地論》卷九十八〈攝事分中契經事菩提分法擇攝第四之二〉】:「於諸有情能善隨順慈心定故。說名無害。」
    3. 諦實,請參考消文(2007/03/23)。與取,給了才拿。消文者按,實際上是指不與取,請參考本論卷四p.12213。
    4. 梵行,【T25 No. 1509《大智度論》】:「斷婬欲天皆名為梵天,說梵皆攝色界,以是故斷婬行法名為梵行,離欲亦名梵,若說梵則攝四禪四無色定。」消文者按,梵行之另一義請參考消文(2006/04/30)。
  3. 遍觀生死苦,斷故修諦道,斷除二種罪,此是寂靜行:
    1. 徹底觀察生死輪迴的總苦和別苦,為了斷除生死苦,所以必須修習真實的道諦,斷除性遮二罪,就是涅槃寂靜的修行。
    2. 二種罪,指性罪遮罪,請參考消文(2007/06/24)。
  4. 亦應取此等,是出離道支:
    1. (修習上士道)也應該取這兩種修行,它們是出離道的支分。
  5. 由達諸法空,生悲眾生流,無邊巧便行,是勝出離行:
    1. 藉由通達諸法性空,而生起對眾生的大悲心,行持無邊善巧方便,就是殊勝的出離心修行。
  6. 結論:
    1. 宗大師引馬鳴菩薩所造的《修世俗菩提心論》,再以另一種方式闡釋三士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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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是雖說三士,然於上士道次第中,亦能攝納餘二士道無所缺少,故彼二種是大乘道或分或支。


  1. 如是雖說三士:
    1. 照以上所說,雖然把補特伽羅劃分成上中下三士。
  2. 然於上士道次第中:
    1. 然而在上士道修習次第當中。
  3. 亦能攝納餘二士道無所缺少:
    1. 也能含攝其餘中下二士道的修習次第,沒有缺少。
  4. 故彼二種是大乘道或分或支:
    1. 所以,中下二士道的修習次第,也是大乘道的支分。
  5. 結論:
    1. 宗大師教誡行者,謂中下士二道乃大乘道支分(,故不應偏廢)。

P067L04三士道中總攝一切至言之理/於道總建立發決定解/如何攝取心要之理/既親進已如何修心次第/如何正以教授引導學徒之次第

三士之名,〈攝決擇〉曰:「復有三士,謂有成就正受非律儀非非律儀所攝淨戒律儀,亦有成就正受聲聞相應淨戒律儀,亦有成就正受菩薩淨戒律儀。其中初者為下,第二為中,第三為勝。」與此義同,復說多種上中下士建立道理。如《道炬》所說,世親阿闍黎於《俱舍釋》中亦說三士之相。下士夫中,雖有二類,謂樂現法及樂後 世。此是第二,復須趣入增上生無謬方便。

  1. 三士之名,〈攝決擇〉曰:
    1. (關於)三士夫的定義,《瑜伽師地論》〈攝決擇分〉中說。
    2. 攝決擇:《瑜伽師地論》卷五十一至卷八十,凡三十卷,謂之〈攝決擇分〉。消文者注,是論卷六十一詳列二十四種三士之義,本論現引其中之一,消文者依序算數,是為第十九種。
  2. 復有三士:
    1. 三士夫另外還有定義。
  3. 謂有成就正受非律儀非非律儀所攝淨戒律儀:
    1. 也就是,心無雜念而納法於心成就非律儀非非律儀所攝清淨戒行者。
    2. 正受:
    3. 非律儀非非律儀:《瑜伽師地論》及各佛學辭典中,皆作「非律儀非不律儀」,是論卷五十三云:「復次云何非律儀非不律儀。謂除如先所說律儀不律儀業。所有善不善等身語意業。當知一切皆是非律儀非不律儀業所攝。」此為處中業。消文者注,《瑜伽師地論》卷九中,業之差別有三:「律儀所攝業、不律儀所攝業、非律儀非不律儀所攝業」。復次,律儀所攝業有三種:「謂或別解脫律儀所攝業、或靜慮等至果斷律儀所攝業、或無漏律儀所攝業。」不律儀所攝業有十二種:謂「一屠羊。二販鷄。三販猪。四捕鳥。五罝兔。六盜賊七魁膾。八守獄九讒刺。十斷獄。十一縛象。十二呪龍。」「非律儀非不律儀所攝業者。謂除三種律儀業及不律儀類業。所餘一切善不善無記業施性業者。」即既非如一般受五戒、八戒、十戒、具足戒等戒之律儀,亦非如立誓殺生而得惡戒等之不律儀(亦稱惡律儀),因其體不出善或不善,故稱「處中」。
  4. 亦有成就正受聲聞相應淨戒律儀:
    1. 也有(除前述成就之外)心無雜念而納法於心成就聲聞相應清淨戒行者。
  5. 亦有成就正受菩薩淨戒律儀:
    1. 也有(除前述二類成就之外)心無雜念而納法於心成就菩薩清淨戒行者。
  6. 其中初者為下,第二為中,第三為勝:
    1. 以上三類當中,第一類為下士夫,第二類為中士夫,第三類為勝士夫,即上士夫。
  7. 與此義同,復說多種上中下士建立道理:
    1. 相同的分類方式,〈攝決擇分〉中另有多種上中下士的分類說明。
  8. 如《道炬》所說:
    1. 又譬如《道炬論》中所說的三士夫。消文者注,即前面一段所闡釋的內容。
  9. 世親阿闍黎於《俱舍釋》中亦說三士之相:
    1. (此外)阿闍黎世親在所造的《俱舍論釋》當中,亦闡述了三士夫的涵義。俱舍釋,即《俱舍論釋》,或作《俱舍釋論》,梵語अभिधर्मकोश भाष्य (Abhidharmakośa bhāṣya)。收於大正藏第二十九冊No.1559,作《阿毘達磨俱舍釋論》。消文者注,《俱舍論》、《俱舍論釋》皆為阿闍黎世親所造。宗大師於此特別闡明是俱舍釋中亦說三士之相,至於《俱舍論》中有沒有提到三士之相,則有待查考。又,於 《菩提道次第師師相承傳》〈最勝善巧阿闍黎世親的歷史 〉中,此二部論典分別譯作《對法藏論頌》與《對法藏論頌釋》。因為《俱舍論》、《俱舍論釋》的梵文全名開頭為Abhidharma,其音譯為「阿毘達磨」,而義譯即「Abhi 對 dharma 法」。
  10. 下士夫中,雖有二類,謂樂現法及樂後世:
    1. (至於)下士夫雖然有兩類,也就是希求現世利樂者,及希求後世利樂者。
  11. 此是第二:
    1. 這裡指的是第二類而言,也就是指希求後世利樂者。
  12. 復須趣入增上生無謬方便:
    1. (不僅如此,而且)還必須已經相應於增上生正確方法者。
  13. 結論:宗大師特別引《瑜伽師地論》〈攝決擇分〉中第十九種三士夫之意義,並且告訴行者,在《道炬論》和《俱舍論釋》中也有相關闡述。最後,再詳細分別本論所說的下士夫內涵。

P067L02三士道中總攝一切至言之理/於道總建立發決定解/如何攝取心要之理/既親進已如何修心次第/如何正以教授引導學徒之次第

《道炬論》云:「由達自身苦,若欲正盡除他一切苦者,是為勝士夫。」此士所修菩提方便,謂波羅蜜多及咒,下當廣說。

  1. 《道炬論》云:「由達自身苦,若欲正盡除他一切苦者,是為勝士夫。」
    1. 消文:
      1. 《道炬論》說:藉由通達自己的諸有苦,而立志徹底淨除他人一切苦的補特伽羅,就是殊勝的士夫,即上士夫。
    2. 師父:
  2. 此士所修菩提方便,謂波羅蜜多及咒,下當廣說。
    1. 消文:
      1. 這類殊勝士夫所修習的菩提法門,就是波羅蜜多大乘(顯教)及密咒大乘(密教),接下來就要詳細地闡釋。
    2. 師父:
  3. 結論:宗大師再引《道炬論》所說,為行者闡釋上士夫的涵義,並且告知行者接下來要詳細闡釋三士夫所修習的內容。

20150616

P066L08三士道中總攝一切至言之理/於道總建立發決定解/如何攝取心要之理/既親進已如何修心次第/如何正以教授引導學徒之次第

如覺窩所造《攝行炬論》云:「尊長佛說依,密咒度彼岸,能辦菩提故,此當書彼義。」謂修種智方便有二,謂密咒大乘及波羅蜜多大乘。此二攝入上士法類。上士 夫者,謂由大悲自在而轉,為盡有情一切苦故,希得成佛學習六度及二次第等故。

  1. 如覺窩所造《攝行炬論》云:
    1. 消文:
      1. 如阿底峽尊者所造的《攝行炬論》中說。
      2. 覺窩:藏人對阿底峽尊者的尊稱,義為救怙主具德尊者。請參考《菩提道次第師師相承傳》〈至尊怙主具德阿底峽尊者的歷史 〉。攝行炬論,梵語चर्या संग्रह प्रदीप (Caryā-saṃgraha-pradīpa)。消文者按,目前尚未查得詳細資料。又,最初印刷覺窩二字左側皆有「口」,目前僅餘窩字仍印作〔口窩〕,因輸入法並無此字,故暫以窩字替代。
    2. 師父:
  2. 尊長佛說依,密咒度彼岸,能辦菩提故,此當書彼義。
    1. 消文:
      1. 這段本文以如下標點符號形式理解:──尊長佛說:『依密咒、度彼岸,能辦菩提故。』此當書彼義。上師──佛陀──說,藉由密咒(密教)和度彼岸(顯教)能夠成辦無上菩提。這個意思應當寫下來。謂修種智方便有二,謂密咒大乘及波羅蜜多大乘:也就是說,修習(一切)種智的方法有二種,亦即密咒大乘和波羅蜜多大乘。消文者按,請參考本論第九頁第十行起至第十一頁第六行 。
    2. 師父:
  3. 此二攝入上士法類:
    1. 消文:
      1. 佛所說密咒大乘與波羅蜜多大乘的一切法都歸於上士法類,即上士道。
    2. 師父:
  4. 上士 夫者,謂由大悲自在而轉,為盡有情一切苦故,希得成佛學習六度及二次第等故。
    1. 消文:
      1. 所謂上士夫,就是能隨大悲心自在而轉,並且為了盡除有情的一切痛苦,因此希求學習六度和生起次第與圓滿次第,以證得佛果。
    2. 師父:
  5. 結論:宗大師引阿底峽尊者所造的《攝行炬論》,為行者闡釋上士法類與上士夫之涵義。

P066L07三士道中總攝一切至言之理/於道總建立發決定解/如何攝取心要之理/既親進已如何修心次第/如何正以教授引導學徒之次第

《道炬論》云:「背棄諸有樂,遮惡業為性,若唯求自靜,說名中士夫。」

  1. 《道炬論》云:「背棄諸有樂,遮惡業為性,若唯求自靜,說名中士夫。」
    1. 消文:
      1. 《道炬論》說:希求厭離諸有的利樂,具足遮止惡業之體性,只求自己獲得涅槃寂靜的補特伽羅,就是所謂的中士夫。
    2. 師父:
  2. 結論:宗大師引《道炬論》所說,證成前段所闡釋的中士夫之涵意。

P066L05三士道中總攝一切至言之理/於道總建立發決定解/如何攝取心要之理/既親進已如何修心次第/如何正以教授引導學徒之次第

決定勝中,略有二種,謂證解脫僅出生死及一切種智位。其中若依諸聲聞乘及獨覺乘,盡其所說一切皆悉攝入中士,或共中士所有法類。中士夫者,謂發厭患一切諸有,為求自利,欲得度出三有解脫,以趣解脫方便之道三種學故。

  1. 決定勝中,略有二種,謂證解脫僅出生死及一切種智位。
    1. 消文:
      1. (所成有情利義當中的)畢竟決定勝約略分成二種,也就是僅證得出離生死的解脫以及證得一切種智位。
      2. 一切種智位:
    2. 師父:
  2. 其中若依諸聲聞乘及獨覺乘,盡其所說一切皆悉攝入中士,或共中士所有法類。
    1. 消文:
      1. 佛所說的一切法當中,針對所有聲聞乘以及獨覺乘的方面,全部歸為中士所有法類,即中士道,或者稱作共中士所有法類,即共中士道。道次第中之中士所有法類實為中士夫與上士夫所共必修者,是名共中士所有法類。
      2. 聲聞乘:
      3. 獨覺乘:
    2. 師父:
  3. 中士夫者,謂發厭患一切諸有,為求自利,欲得度出三有解脫,以趣解脫方便之道三種學故。
    1. 消文:
      1. 所謂中士夫,也就是能生起出離心,厭患諸有,只求自利而希求度脫三有,因此趣入解脫方便之道者。此解脫方便之道即戒定慧三學。
        1. 諸有【丁福保《佛學大辭典》】:「(術語)眾生之果報,有因有果,故謂之有。有三有,四有,七有,九有,二十五有等之別,故總謂之諸有。」
        2. 三有:【明,一如《三藏法數》】:「三有者,謂欲界、色界、無色界六道眾生,各隨所作善惡之業,即感善惡之報。因果不亡,故名為有。」
        3. 三種學:即戒定慧三學。
    2. 師父:
  4. 結論:宗大師繼續為行者闡釋畢竟決定勝、共中士道、以及中士夫等涵義。

P066L04三士道中總攝一切至言之理/於道總建立發決定解/如何攝取心要之理/既親進已如何修心次第/如何正以教授引導學徒之次第

《道炬論》云:「若以諸方便,唯於生死樂,希求自利義,知彼為下士。」

  1. 《道炬論》云:「若以諸方便,唯於生死樂,希求自利義,知彼為下士。」
    1. 消文:
      1. 《道炬論》說:如果利用種種的增上方法,卻只在生死輪迴當中,希求自己的利益與安樂,那就可以知道這種人是下士夫。
      2. 方便:
    2. 師父:
  2. 結論:宗大師因為前面一段直接闡釋了殊勝下士的意涵,為恐學人不甚了解下士之意涵,所以再藉由引用《道炬論》的偈頌闡釋一般下士之定義。

P066L01三士道中總攝一切至言之理/於道總建立發決定解/如何攝取心要之理/既親進已如何修心次第/如何正以教授引導學徒之次第

佛初發心,中集資糧,最後現證圓滿正覺,一切皆是為利有情,故所說法一切亦唯為利有情。如是所成有情利義,略有二種,謂現前增上生,及畢竟決定勝。其中依於成辦現前增上生事,盡其所說,一切皆悉攝入下士,或共下士所有法類。殊勝下士者,是於現世不以為重,希求後世善趣圓滿,以集能往善趣因故。

  1. 佛初發心,中集資糧,最後現證圓滿正覺,一切皆是為利有情,故所說法一切亦唯為利有情。
    1. 消文:
      1. 三世諸佛不論是成佛之前發願求取無上菩提,或者發心之後修行過程當中積集福慧資糧,甚至到最後現證圓滿正覺(成佛),一切都是為了利益有情。因此,成佛之後所說的一切法,也全都是只為了利益有情。
      2. 發心:「謂心發起愛他勝自菩提之心。」
      3. 資糧:
      4. 現證:
      5. 正覺:梵語संबोधि (saṃbodhi),音譯三菩提,義為「證悟一切諸法之真正覺智,即如來之實智,故成佛又稱『成正覺』」。
    2. 師父:
  2. 如是所成有情利義,略有二種,謂現前增上生,及畢竟決定勝:
    1. 消文:
      1. 以上這些為有情所成就的利義約略可分成兩種,也就是現前增上生和畢竟決定勝。
      2. 增上生:
      3. 決定勝:
    2. 師父:
  3. 其中依於成辦現前增上生事,盡其所說,一切皆悉攝入下士,或共下士所有法類。
    1. 消文:
      1. 佛所說的一切法當中,針對成辦現前增上生方面的全部歸納為下士所有法類,亦即下士道,或者稱作共下士所有法類,即共下士道。道次第中之下士法類為三士夫所共必修者,是名共下士道。
    2. 師父:
  4. 殊勝下士者,是於現世不以為重,希求後世善趣圓滿,以集能往善趣因故。
    1. 消文:
      1. 所謂殊勝下士,是指一切修行並非以現世成就為重心,而在於希求後世能受生於圓滿的善趣,所以一切修行都是為了積集能夠受生善趣的因。準此,一般下士是指只求現世成就者,下一段《道炬論》另有闡釋。
  5. 結論:宗大師闡釋三世諸佛的修行過程當中,一切心行全都是為了利益有情,成佛之後所說的一切法,也全都只為利益有情。大師再進一步把成就有情的利益約略分為二種,也就是現前增上生與畢竟決定勝。佛所說的一切法當中,屬於成辦現前增上生的部分,全部歸納為下士或共下士的所有法類。大師再就殊勝下士夫的特質加以闡釋,這類行者其修行目標在於積集後世能夠往生善趣的因,而非追求現世的種種成就。